为了更好地做好幼小衔接工作,让中、大班的幼儿家长及时了解《龙华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为孩子入读小学做好准备。4月19日晚上7:00-7:40,龙华智慧星幼儿园在小操场举行了幼小衔接家长会。
寇园长详细地向家长们解读了《龙华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让家长为孩子入小学做准备,携手共育。
此次会议意义重要,不仅让家长了解了幼儿入小学的一系列信息,同时也为我园幼小衔接工作好了良好的铺垫。相信在家园的共同努力,团结紧密的配合下,孩子们能顺利的过渡到小学生活,成为名副其实的小学生,同时通过会议介绍,让家长更了解幼儿园的动态,支持理解幼儿园,真正做到家园同步教育。
一、 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如何安排?就读民办学校的学位补贴或补助政策如何?
● 深圳户籍:
只填报学区内公办学校一个志愿。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未被所报公办学校录取,选择服从调剂且就读与免费资格合格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协调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其它学校;选择不服从调剂的深户学生由家长自行选择其它学校就读。
● 非深圳户籍:
第一志愿为学区内公办学校,第二志愿为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民办学校,第三志愿为全区范围内民办学校。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的非深户学生未被所报公办学校录取但服从调剂的,第二志愿根据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满为止,依次类推。
选择受政府委托民办学校就读学生,学位补贴申请合格可享受政府学位补贴;选择未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享受政府“两免”补助。具体补贴标准与申请办法以当年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二、有关身份证明的问题
(一)非深户籍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要办居住证吗?
非深户籍儿童申请学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有一方能够提供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一方为深户,或父母双方为深户,或单亲,加10分。(单亲需要提供离婚证书)
(二)身份证、居住证的地址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租赁合同的地址不一致,需要更改吗?
不需要更改,是以住房证明上的地址作为确定学区范围的依据。
三、关于住房证明的问题
(一)我向人购买了一套房屋,没有在国土局备案,也未办理过户,但有律师见证书,可用它申请学位吗?
不可以,市司法局下发《关于严禁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的通知》中明文禁止公证机构和律师为违法建筑买卖提供相关公证和见证服务。国土部门也明确指出:若交易行为违法,即便有律师见证,交易合同仍然无效。此类持“律师见证书”的私人之间买卖的房屋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二)购买的商务或办公用途的商品房,可以用来申请学位吗?
不可以。购买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用途,不能是其他用途,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商务公寓等。
(三)可以直接用自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申请学位吗?
不能。须提供各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办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凭证(信息),私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四)对租房时间有限定吗?
《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签发日期必须是2016年8月3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才能申请。购房合同、其他类住房、《房屋租赁信息》可用来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 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集资房:出具所在社区股份公司(或政府、事业单位等)购房收据和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非社区股份公司、政府、事业单位出资承建的房产,不属于集资房类别。
● 自建房: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已在“历史遗留办”办理回执的,提供该回执和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 集体宿舍:(1)提供单位与该员工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文本;(2)单位为该员工购买社保的证明即员工的社会保障卡和参保证明;(3)单位或法人的产权证明(集体宿舍属于商品房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集体宿舍为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它特殊类房,提供相应房产的证明资料,私人或企业间签定的合同无效);(4)加盖单位公章和辖区居委会公章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证明样稿在“深圳市龙华区基础教育”(网址:http://lhxqjy.sz.edu.cn/)栏目的“家长服务”处查询、下载。上述4项材料的单位、公章或法人必须一致。集体宿舍用途必须是商住两用或住宅,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商务公寓不用能来申请学位。
四、关于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的问题
(一)今年申请小一、初一学位,计生需要怎样提供计生证明?
小一4月28日、初一5月12日前由儿童家长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不开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利用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实施入学儿童家长计划生育信息后台比对。审核期间,计生信息有修改的,必须在复核前到社区工作站重新予以登记。复核后计生信息有修改的,结果不予采纳。
(二)在哪里进行计生登记?
按以下方式确定登记部门:母亲为深圳户籍的人员,以及深圳户籍的未婚或离异男性人员,登记部门在其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母亲为非深圳户籍人员,以及非深圳户籍的未婚或离婚男性人员,登记部门为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
(三)社区工作站申报录入计划生育信息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录入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家长需按如下目录提供资料:(1)儿童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本;(3)儿童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4)儿童属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子女属收养的,提供《收养证》;(5)属于再生育条件的,提供再生育准生证或其他审批手续;(6)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材料。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如有疑问,怎样向计生部门咨询?
● 观湖街道办事处21004557
● 民治街道办事处81718060
● 龙华街道办事处27700265
● 大浪街道办事处29672080
● 福城街道办事处23769065
● 观澜街道办事处23019584
撰稿:寇洪霞
图片提供:张丽枚、卢惠云
编辑:黄乐翠
深圳市龙华区智慧星幼儿园
2017年4月20日